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本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山东平阴丰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1、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山东平阴丰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万吨预焙阳极项目全厂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组建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廉勇 副总指挥:郭长清 柳志洋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3、应急救援:
(一) 应急救援体系。以使用该污染物质或环保设施的工序人员为主要力量,该工序所在单位的其他人员为第一增援力量,安环部、机修部、公司办、工会及各单位成员作为辅助力量,参与运送物质及救助疏导人员的行动。
(二) 由安环部组织突发环境事故演练每年进行一次。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 事故报告
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安环部、生产部及办公室,环保设施失控的,还要报告机修部。
2、上述几个科室在接到报告调动人员的同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总经理。
3、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和具体设施设备情况;(2)污染事故波及的范围;(3)有无被伤人员及被伤人员数量;(4)污染事故周围道路及周围环境;(5)污染事故的类型。
(二)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由污染物质所在工序按照应急演练的方法,在当班班长的组织下,用应急备用的物质先行开展封堵抢险,防止污染进一步蔓延。
(三)事故发生后,警卫组应迅速赶赴现场,维持治安秩序。
5、事故应急救援:
(一)安环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定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办公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外援扑救的拨打电话:公安指挥中心110,医疗救助120。
(二)污染时的抢险,发生污染事故时,首先由事故发生所在工序人员抢救,同时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抢救,确需外部救援的立即报告公安指挥中心。
(1)抢险组在组织抢救的同时,抢险指挥组应根据事态情况立即拨打“110”电话,请求增援。
(2)当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时,按照应急措施一览表规定的方法进行抢救。
6、事故通报与调查处理:
(1)事故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指挥部确定环境事件等级后,10分钟内报告市人民政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启动政府及区域联动环境事件预案并逐级上报。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2)事故调查:应急状态终止后,在生产副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生产、环保、安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保护事件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为进一步处理事件的工作提供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7、应急电话:1585313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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